为进一步规范物资设备采购程序,加强我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,严格执行《普洱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规定》,切实贯彻落实好《关于加强高校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》,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并报党委会审议,决定成立学校物资设备采购...[详细]
校办通〔2014〕15号各二级学院,各部门: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并报学校党委会审议,决定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[详细]
近年来,部属各高等学校、各直属事业单位(以下统称各单位)认真贯彻落实《政府采购法》的有关规定,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、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。但是,在日常工作中,还存在着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、采购执行环节不规范、个别...[详细]